关于省级政务外网办公虚拟专网及全省终端安全防护项目—终端安全防护二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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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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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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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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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81875210514 三、 采购项目名称: 省级政务外网办公虚拟专网及全省终端安全防护项目—终端安全防护二期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省级政务外网办公虚拟专网及全省终端安全防护项目—终端安全防护二期 1 1060000 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省级政务外网办公虚拟专网及全省终端安全防护项目由中国电信浙江分公司为全省政务外网终端提供安全准入、杀毒防护、漏洞更新等服务。二期建设在上述项目基础上,增加租用省级政务外网终端客户端软件年服务(5000点)及租用3台政务云终端安全防护准入设备年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将军路32-40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翁海敏 高工 省建设厅信息宣传中心 金永勤 教授级高工 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 谢海江 高工 省委网信办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该项目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地址: 省府路8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