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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高桥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公厕设施配套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兴山县高桥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
  公厕设施配套项目采购公告
  高桥乡人民政府对兴山县高桥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公厕设施配套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兴山县高桥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公厕设施配套项目
  二、项目拦标价:人民币28.5万元
  三、建设地点:高桥乡伍家坪村、贺家坪村、大槽村
  四、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计划建设标准化厕所3座,单座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6平方米。
  五、招标范围与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公厕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卫生洁具和电气安装工程,室外配套设置6m³砖砌化粪池及周边简易绿化等。
  六、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14日
  七、总工期:60日历天;
  八、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九、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十、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4、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6、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7、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8、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谈判文件作出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十一、文件获取:
  1、自2019年8月6日起至2019年8月9日15时0分止;逾期未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签字、盖章密封的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两种,一式三份。
  2、开标地点:高桥财政所二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19年8月9日15时0分。
  3、开标时应携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资质证书、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加盖“此复印件仅用于兴山县高桥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小区公厕设施配套项目”印章;参加本项目开标会的必须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否则采购人将予拒收且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退回。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4250元(大写壹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缴纳至高桥乡财政所管理中心账户内,开标前提供转账依据方可投标。如未能中标则三日内退还;若中标,保证金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履约结束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
  收款单位:兴山县财政局高桥财政所
  账号:82010000000332067
  开户行:湖北兴山农村商业银行高桥支行
  十二、答疑与澄清
  1.响应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在提问截止时间之前均可通过传真书面对业主提出,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询价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人视其完全接受谈判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提问做出的答复以及对谈判文件做出的澄清和修改均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回复。
  2.提问截止时间:2019年8月8日12时0分。
  3.答疑、谈判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公告时间:2019年8月8日18时0分。
  十三、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官网公示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桥乡人民政府
  地 址:高桥乡龚家桥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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