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招采询字[2019]019号长葛市民政局购买救助专用车辆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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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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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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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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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长葛市民政局购买救助专用车辆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长葛市民政局的委托,就其长葛市民政局购买救助专用车辆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长葛市民政局购买救助专用车辆
采购编号: 长招采询字【2019】019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拟采购救助专用车辆一辆,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7月27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8月1日
评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李志源 杨海燕 (采购人代表: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 公示日期:2019年 8月5日
六、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许昌大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许昌市许由路西段运粮河以东路北
成交供应商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长葛市民政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集中采购机构: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