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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山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视频拍摄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超山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视频拍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超山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视频拍摄项目(招标编号塘栖超山201901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超山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视频拍摄项目拍摄及制作,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预算价为15万元,项目周期一年。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拍摄的独立法人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13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塘栖镇重阳路59-77号B幢403室),项目联系人:张舒健,电话:0571-86162303。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报名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时。
  八、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九、招标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看
  (1)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hggzy.com.cn/(首页里的‘小额资源交易’栏);
  (2)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hang.gov.cn/(首页里的‘信息公开’栏中的‘招标公告’项);
  十、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截止时间:2019年8月27日14时00分止
  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塘栖镇重阳路59-77号B幢403室)。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7日14时00分
  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塘栖镇重阳路59-77号B幢403室)。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委托代理:杭州凯莱缔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86162303  
  十三、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 :http://gks.mof.gov.cn/,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大街中都写字楼4楼代理部。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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