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安消防支队赣榆区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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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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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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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连云港市公安消防支队赣榆区大队的委托,就其消防车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9年01月16日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就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及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必要修改,发布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一)原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公安消防支队赣榆区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原采购编号:GZC2018G239
(三)原公告日期:2019年01月16日
(四)原公告媒体: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1. 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九、其他有关事项:
⑴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01月23日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之前以转帐、网银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同时持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205室),盖章签字确认。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且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的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交纳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开户行信息见本公告第十条)。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变更为:
“九、其他有关事项:
⑴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分包一:壹拾贰万元整;分包二:贰万元整;分包三: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01月23日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之前以转帐、网银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同时持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205室),盖章签字确认。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且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的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交纳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开户行信息见本公告第十条)。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 原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第二章 投标邀请
一、招标主要内容
10 | 投标保证金 | 壹拾伍万元整 |
变更为:
“第二章 投标邀请
一、招标主要内容
10 | 投标保证金 | 分包一:壹拾贰万元整; 分包二:贰万元整; 分包三:壹万元整。 |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孙工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9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