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七号公寓、柏盛公寓、松鸣公寓智能节电售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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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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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项目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招标控制价
1 E6200000600020889001001
0.0万元
施工
查看招标控制价
标段名称: E6200000600020889001001纬五支四路(环湖东路至经十一支、经十二至经十三)、经三路(纬一至纬三、纬七路至经五路)、经十四(纬三十四至北快速路)照明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控制价(万元):
983.50449600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生产或供应本 项目所需、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次招标的技术标准要求的制造商或联合体(厂 家),且牵头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在设备、人员、资金、质量及环保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生产厂家近三年(2014年4月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的类似产品供货和安装业绩,且运行良好(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及用户书面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方须提供路灯照明相关设备检测报告;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年至2015年或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第七章其他资料中;
4、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4月至今)有 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 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项目。
6、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7、其他要求:
7.1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2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 C证),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7.3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附社保证明),五大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通过资审及中标后不得更换,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 标段内容: 纬五支四路(环湖东路至经十一支、经十二至经十三)、经三路(纬一至纬三、纬七路至经五路)、经十四(纬三十四至北快速路)照明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兰州新区纬五支四路(环湖东路至经十一支路、经十二路至经十三路)、经三路(纬一路至纬三路、纬七路至经五路)、经十四路(纬三十四路至北快速路)照明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 ZXGJGS-2017-007 |
招标人: | 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银行贷款,其他,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980.00 |
招标方案说明: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兰州新区纬五支四路(环湖东路至经十一支路、经十二路至经十三路)、经三路(纬一路至纬三路、纬七路至经五路)、经十四路(纬三十四路至北快速路)照明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招标控制价
1 E6200000600020889001001
0.0万元
施工
查看招标控制价
标段名称: E6200000600020889001001纬五支四路(环湖东路至经十一支、经十二至经十三)、经三路(纬一至纬三、纬七路至经五路)、经十四(纬三十四至北快速路)照明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控制价(万元):
983.50449600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生产或供应本 项目所需、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次招标的技术标准要求的制造商或联合体(厂 家),且牵头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在设备、人员、资金、质量及环保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生产厂家近三年(2014年4月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的类似产品供货和安装业绩,且运行良好(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及用户书面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方须提供路灯照明相关设备检测报告;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年至2015年或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第七章其他资料中;
4、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4月至今)有 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 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项目。
6、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7、其他要求:
7.1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2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 C证),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7.3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附社保证明),五大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通过资审及中标后不得更换,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 标段内容: 纬五支四路(环湖东路至经十一支、经十二至经十三)、经三路(纬一至纬三、纬七路至经五路)、经十四(纬三十四至北快速路)照明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