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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绿化管理一所塘沽绿化管理一所“三供一业”渤海石油绿化改造二期工程(项目编号:DFRXZC2019-233)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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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绿化管理一所 塘沽绿化管理一所“三供一业”渤海石油绿化改造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DFRXZC2019-23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绿化管理一所 委托,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塘沽绿化管理一所“三供一业”渤海石油绿化改造二期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塘沽绿化管理一所“三供一业”渤海石油绿化改造二期工程
2.项目编号:DFRXZC2019-233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否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专业施工 本项目包括园林绿化以及给水、 排盐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8.754

三、项目预算
268.75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不采购进口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本工程需配置项目经理一名,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
5.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8-02到 2019-08-08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资料须带一套复印件盖公章)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8-13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8-13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传静
2.联系电话:022-6635161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绿化管理一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绿化管理一所、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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