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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业集中区废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业集中区废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系统发布时间:2019-08-01 16:24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对
四川创嘉杰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
 
供应商:四川创嘉杰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晋吉东二街81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红
联系人:瞿润
联系方式:18328815126
被质疑人: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创嘉杰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因认为内江市市中区工业集中区废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0022019000142)的评标结果存在疑问,于2019年7月29日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于2019年7月29日依法予以受理。
针对质疑事项,我公司根据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及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详见质疑书)一:针对该项目结果公示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5“评审结果情况公示”要求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的总得分、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栏中公示
事项回复:
      我代理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17时26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了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业集中区废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详见质疑书)二: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3.3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事项回复:
我司在回复四川创嘉杰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前已问询过评审专家,评审专家答复为单台设备占地尺寸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故符合性未能通过。
质疑事项(详见质疑书)三:招标文件中施工图明确设备占地尺寸为:16m*2.5m(单套),但招标文件规定设备占地尺寸:16m*2.5m*3m,明显占地尺寸为16m*2.5m(单套),3m为设备高度才与本次招标文件施工图一致。
事项回复:因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规定单台设备占地尺寸为16m*2.5m*3m,并未加设可浮动区间,故该尺寸为定值。四川创嘉杰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尺寸为16m*2.5m*4.5m,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图需与招标文件同时满足,并且该单台设备占地尺寸在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标有“▲”,故该尺寸为实质性要求,不存在正偏离,不满足即符合性不通过。
质疑事项(详见质疑书)四:我公司递交质疑后,四川政府采购网出现更正公告,其公告内容为《内江市市中工工业集中区废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符合性审查表》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签字附件显示我公司符合性审查为“单台设备占地尺寸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而另一张采购代理机构在没有任何签字和盖章的《评审情况表》显示我公司符合性审查为“未通过(单台设备尺寸没有响应招标文件)”
事项回复:我代理机构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中第十五条“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谁组织、谁发布的原则,及时将采购人及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预算或者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产品需求及配置、评审情况、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产品和价格、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情况等政府采购信息在不同阶段和环节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财政部门不再对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内容进行日常审核。”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等规定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明细、评分汇总和评审结果等我代理公司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质疑事项(详见质疑书)五:经查招标文件施工图单台设备占地尺寸为16m*2.5m,招标文件第52页单台设备占地尺寸16m*2.5m*3m,在此存在将占地尺寸面积单位表述为容积单位的明显错误,出现表述不一致,根据我国招投法、政府采购法出现此类情况评标处理办法为:1 因招标文件不严谨或前后矛盾,按有利于投标人的解读处理;2、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发出澄清,由投标人进行确认,从而确保采购人利益。
事项回复:四川创嘉杰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的投标参数为16m*2.5m*4.5m,长和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高超出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在购买该设备之前已将存放该设备的厂房建设完毕,根据设计单位测算目前已建成的厂房存放该设备的最优长宽高分别为:16m、2.5m、3m,厂房的高度限制了设备的高度,故该设备的长宽高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为定值,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存在正偏离。四川创嘉杰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所投参数中的高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因此,本次质疑不成立。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代理公司: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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