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沙门镇五号区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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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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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编号 | CX201927 | 项目名称 | 玉环市沙门镇五号区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
出让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估算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 |
项目分类 | 乡镇工程 | 项目类别 | 工程类 |
委托方名称 | 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13967677682 |
玉环市沙门镇五号区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环市沙门镇五号区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拨款及自筹,委托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玉环市沙门镇东北部,主要为桐兴路、环沙北路、文昌路和桐丽河围合的区块,主要内容为污水零直排建设,包含雨污水管道新建、道路和人行道的拆除及恢复等。主要工程量: 1)管道新建:D315 HDPE双壁波纹管218.8m、D250 HDPE双壁波纹管139.1m、PE100聚乙烯给水管 0.8MPa 225*10.8mm 100.6m、PE100聚乙烯给水管 0.8MPa 160*7.7mm 13.1m、D160 UPVC管372.3m、D110 UPVC出户管915m、D75 UPVC出户管935m、500*500mm砖砌检查井41座、Φ700mm砖砌检查井6座、510*390mm雨水口8座、Φ160塑料清扫口200座、D110 UPVC立管新建1830m、D75 UPVC立管新建900m;2)混凝土道路拆除恢复1000m2、道坦拆除恢复960m2、人行道花岗岩板的拆除及恢复70m2;具体详见施工图。 2.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招标人预算书所包含的工程量(详见招标人预算书)。 2.4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不超过90天(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和浙江省台州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浙江省和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hjyzx.com)网站的“乡镇平台交易信息”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26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滨港工业城科技综合楼1楼1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平台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预算书.zip 招标文件.doc 2019-S-125 沙门五号区块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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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沙门镇五号区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沙门镇五号区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招标人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19年07月26日在玉环市滨港工业城科技综合楼1楼101会议室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07月27日-2019年07月29日止。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9年0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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