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泽街道2019年樱桃大棚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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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泽街道2019年樱桃大棚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五莲县高泽镇人民政府 地址:五莲县高泽镇驻地(五莲县高泽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五莲县高泽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五莲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县(区)富强路66号银座写字楼420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泽街道2019年樱桃大棚二期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121201902000229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高泽街道2019年樱桃大棚二期项目 | 1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65.002837 |
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