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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小镇研学酒店工程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幸福小镇研学酒店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9]A100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幸福小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幸福小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幸福小镇研学酒店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幸福小镇研学酒店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永泰县清凉镇清凉林场(幸福庄园)。
2.3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0818平方米(16.2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6115.6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本项目估算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暂按211.08万元,建安工程费:暂按4288.4631万元(建安工程费包括工程费用4228.4631万元,预留金60万元)。
2.5 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2.5.1 勘察范围:本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块。
2.5.2 设计范围:包括幸福小镇研学酒店工程及周边配套设施的设计工作(含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幸福小镇研学酒店项目的工程勘察、总平、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及外立面、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及门窗、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照明工程、室外雨污工程、室外工程(含景观设计)、电气工程、智能化(含有线电视桥架及光纤入户)、安防、防雷、综合管网工程、标识导向系统、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配合发包人履行省市规划、消防、建设管理部门要求对设计图纸进行评审、论证等所可能发生的费用(不包含施工图审查及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应向发包人收取的费用)。
2.5.3 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等)。
2.5.4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载明的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主体结构、水电工程、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人防工程、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智能化(含有线电视桥架及光纤入户、音频系统)、防雷、室外总体、永久性供电(含高低压配电房接当地变电站、线路与电杆的架设赔青协调等)、永久性供水(接清凉镇、沿途赔青铺设)、污水处理系统、电梯、绿色建筑、配套建筑周围的通车道路、山体护坡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的施工图纸为准。
2.5.5 其他: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室外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
2.6计划工期: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
2.7 质量标准:
2.7.1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3 采购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要求并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五年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破产状态;②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③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法院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情形。
3.3  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之一: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由投标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 09 日至2019年 08 月 15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单位介绍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介绍信)到福州市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05日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和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永泰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yt.fuebid.com)、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幸福小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71号中旅城闽江苑6层  ,邮编: 35000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福建地矿大厦4楼,邮编:350002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峰分社
帐户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901051102001000002448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泰县监察局
地    址:永泰县冠景大厦20层、福州市永泰县南湖路
联系电话:0591-24836279、0591-2487286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1—6227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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