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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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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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3201900024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8-09 14:24 |
采购人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若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须具有相应许可或认证资格。 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责任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政府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售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②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③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核实准确的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投标资格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④报名资格不能随意转让,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9-08-12 09:00到2019-08-16 17:00 |
标书售价(元) | 300 |
标书发售地点 |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20楼2003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09-03 11:00 |
开标时间 | 2019-09-03 11:00 |
投标地点 |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20楼2003号) |
开标地点 |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20楼2003号)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眉山市洪雅县康庄路,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20楼2003号,028-85179390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黄老师、聂老师,028-85179390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文件 | <附件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行业划分 | S930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为开展好瓦屋山镇生活垃圾清运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进洪雅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更加专业化、制度化、精细化、高效化,现将瓦屋山镇的生活垃圾清运进行招标。本项目采购为1个包。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1、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00.8万元/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8万元/年;2、本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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