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武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劳务派遣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平武县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平武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15日 10:2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8月16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2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绵阳市东原长岛6号楼商铺201-204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06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东原长岛6号楼商铺201-204)。 | ||
预算金额 | ¥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项目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平武县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国家税务总局平武县税务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绵阳市东原长岛6号楼商铺201-2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附件: | |||
附件1 | 四川同君代平武县税务局招标文件(定稿).doc | ||
附件2 | 公告.doc |
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平武县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劳务派遣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劳务派遣服务”
项目编号:四川同君代平武县税务局招(2019)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平武县税务局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平武县税务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绵阳市东原长岛6号楼商铺201-20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除上述1-6条件外,投标人还须具有劳务派遣资质(人社部门颁发有效的<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6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绵阳市东原长岛6号楼商铺201-204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供:单位介绍信(盖鲜章)和被介绍人(同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6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6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东原长岛6号楼商铺201-204)。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