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建设(第三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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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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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
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7002 | 项目建立时间: 2019/8/16 15:25:45 |
项目名称: 车库建设(第三次招标) | |
项目地点: 莆田市 | |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土木工程建筑业 | |
建设项目规模: 41万元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 |
出资比例: |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7002001 |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19/8/16 0:00:00 |
招标项目名称: 车库建设(第三次招标)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莆田市 | |
招标人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二机动总队机动第五支队物资采购站 | 招标人代码: /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代码: 1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部门名称: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车库建设(第三次招标) |
标段
标段:车库建设(第三次招标)
标段(包)编号: 11111119998057002001001 | 标段(包)分类: 土建工程 |
标段(包)名称: 车库建设(第三次招标) | |
标段(包)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车库建设(第三次招标)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二机动总队机动第五支队 ,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二机动总队机动第五支队物资采购站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规模:约41万元; 2)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 4)工期要求:总工期:1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投标人必须同时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6)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7)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8)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1) 被部队通报(莆田)、福清市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存在围标串标行为黑名单的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12)投标人或投标代表不得被列入部队黑名单。 13)(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14)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9年8月16日起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武警部队内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采用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以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在投标截止前向招标人缴交,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开标当天转入招标人所指定的账户。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注: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递交的应使用密封袋密封完好(密封袋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人名字)向招标人缴纳;否则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处理。投标人须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不对密封袋的完整性进行核验,投标人对密封完整性自行负责,在确定入围后由监督人员及投标人的见证下当场开启核验,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未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入围名单后凭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当场退还并签字确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2日15时30分, b) 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20层会议室(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原始凭证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核验材料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 c)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武警部队内部网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二机动总队机动第五支队物资采购站 ;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邮编: /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和成天下3#1104室,邮编: 3511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监督部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二机动总队机动第五支队纪监督察科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电话:05943035421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投标人必须同时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6)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7)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8)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1) 被部队通报(莆田)、福清市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存在围标串标行为黑名单的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12)投标人或投标代表不得被列入部队黑名单。 13)(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14)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
计划开工日期: | 工期(日历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