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江西农产品南昌地铁1、2号线电视媒体广告宣传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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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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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江西农产品南昌地铁1、2号线电视媒体广告宣传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江西华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8月15日起至2019年08月21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江西省财政厅采购办(联系电话:0791-87287862,
地址:南昌市孺子路47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本级(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省政府大院东二路2号,联系人:郑军,联系电话:0791-86238517)。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江西省财政厅采购办(联系电话:0791-87287862,
地址:南昌市孺子路47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本级(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省政府大院东二路2号,联系人:郑军,联系电话:0791-86238517)。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本级 | ||||
项目名称 | 江西农产品南昌地铁1、2号线电视媒体广告宣传 | ||||
项目金额 | 2,530,000 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地铁人流量集中,且地铁环境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地铁广告根据地铁内部结构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优势。相对于其他传统媒体,地铁广告效果较好,有利于江西农产品向全国市场推广。因江西华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广告位独家代理公司。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鉴于上述情况本项目必须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杨丽芳 | 职 称 | 副研究员 | ||
工作单位 |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 | ||||
专家2论证意见 | 现如今地铁成为城市人流量较大的地方,通过耳濡目染的形式能够让消费者群体接触到产品广告从而形成深刻的印象。通过现如今新颖的地铁广告媒体,有利于江西农产品宣传与推广。因江西华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广告位独家代理公司,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鉴于上述情况本项目必须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刘青松 | 职 称 | 高级审计师 | ||
工作单位 | 江西日报社 | ||||
专家3论证意见 | 因地铁线路几乎贯穿整个城市并且乘坐地铁的人群分布范围大,这就使得地铁广告的覆盖面积从地理区域到市场针对的受众人群都非常广泛,地铁广告都能够吸引到足够的目光并且传播覆盖范围非常广,有利于江西农产品宣传与推广。因江西华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广告位独家代理公司,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鉴于上述情况本项目必须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胡荣生 | 职 称 | 副教授 | ||
工作单位 | 江西省委讲师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