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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治村红楼至牛寮渠连接线道路硬化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


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7055 项目建立时间: 2019/8/19 9:29:36
项目名称: 绵治村红楼至牛寮渠连接线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地点: 漳州市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13万元,预算审核价128667元,发包价118373元
项目联系人姓名: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13559675158
资金来源: 业主多渠道筹措
出资比例: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7055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19/8/19 0:00:00
招标项目名称: 绵治村红楼至牛寮渠连接线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漳州市
招标人名称: 华安县新圩镇绵治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代码: 543506297685733755
代理机构名称: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610000770024287K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华安县新圩镇公共项目监管服务中心
招标内容与范围: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新圩镇绵治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3万元,预算审核价128667元,发包价11837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绵治村红楼至牛寮渠连接线道路硬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标段
标段:绵治村红楼至牛寮渠连接线道路硬化工程

标段(包)编号: 11111119998057055001001 标段(包)分类: 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 绵治村红楼至牛寮渠连接线道路硬化工程
标段(包)内容: 2.1  工程建设地点:新圩镇绵治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3万元,预算审核价128667元,发包价11837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绵治村红楼至牛寮渠连接线道路硬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2)按照闽建筑【2018】38号文、闽建筑〔2018〕43号文、闽建筑【2019】7号文、闽建筑〔2019〕10号文、闽建筑〔2019〕17号文、闽建筑〔2019〕19号文、闽建告字〔2019〕70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均不予参与本次投标;(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签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所有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 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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