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置执法巡查车辆结果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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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置执法巡查车辆结果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置执法巡查车辆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LXCG2019140)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8月7日 开标日期:2019年8月1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利辛县万利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利辛县杨天汽贸城内街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邓坤组长 高海涛 张磊 王彬 陈光跃
招标人名称:利辛县城关中心学校地址:利辛阜蒙路与人民路交西南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陈光跃 13955820455
采购机构名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利辛县城创业路1号
项目负责人:吴德军 联系电话:05589017868
收费标准:
0 收费金额:0
公告期限: 2019 年8月19日至2019 年8月2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1395582045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利辛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
2019年 8月19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 .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