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公安局曲塘派出所室外沥青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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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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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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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公安局曲塘派出所室外沥青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公安局曲塘派出所,招标人为海安市公安局曲塘派出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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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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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市曲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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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详见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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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海安市公安局曲塘派出所室外沥青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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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年9月1日到2019年10月1日,工期: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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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要求: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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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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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 1
| 海安市公安局曲塘派出所室外沥青道路工程
| 详见清单
| 2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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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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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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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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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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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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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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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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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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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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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业绩要求:无;(3)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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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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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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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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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开标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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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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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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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7日10: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安市曲塘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镇政府304室公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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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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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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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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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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