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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台式机的采购合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X1900775
 
甲  方: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地  址: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8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乙  方:苏州新希望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长洲路吏舍弄10号6号楼
法定代表人:汤斌
联系人:蔡丽娜
联系电话:151624189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苏州市润芳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RF2019-Y-X-004号询价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台式电脑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1
台式电脑
戴尔 OptiPlex 7060 Tower 230282(I5-8500)
英特尔Q370芯片组/i5-8500处理器(六核,9MB,4.1GHz,65W)/4GB内存/1T硬盘/8X最大可变速?DVD+/-RW光驱/Dell E系列E2216H宽屏显示器/2GB独立显卡/集成英特尔I219-LM以太网LAN10/100/1000/集成高保真音频解码/原厂USB光电鼠标、键盘/正版Windows操作系统/原厂3年整机第二工作日上门服务(配件+人力)/立式机箱MT
50台
5400
270000
显示器
E2216H显示器:16:9/1920*1080/DP,VGA
-50台
显示器
E2318H显示器:16:9/1920*1080/DP,VGA
50台
服务
硬盘不返还服务,增加三年;
50台
合计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元整                                      ¥:270000.00
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对以上产品自验收合格后3年的原厂免费质保。质保期内硬件设备因非人为原因而损坏的,乙方应当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及相关的零部件更换。因人为原因导致损坏的,乙方应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相关零部件更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费用不得超过相关零部件的合理市场价格。
为了便于日常质保期内硬软件维护,每台主机匹配的唯一序列号都可在官网或官方电话查询,最终注册用户必须为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台式电脑,乙方免费提供原厂定制开机画面,内容为用户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用户图标LOGO等相关内容。
显示方式:开机时静态图片显示,随后进入系统。开机画面内容,签订合同时由甲方位提供给乙方。
3、维修响应时间:乙方承诺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远程技术咨询及电话支持服务,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服务。3个工作日内无法修复故障的,乙方应当提出合理且可执行的解决方案,否则应当以同标准或更高标准的货物予以替换。
4、其他未尽事项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如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亦无约定,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文件并执行。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之间存在冲突的,应当以最新签订的为准。
三、交货期、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指定地点。
3、乙方应在交货前向甲方提供书面交货计划,经甲方书面确认后进行交货。
4、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在交付甲方并通过验收合格前,货物灭失、损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乙方应当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并接受甲方的相关咨询。
(5)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四、质量保证及验收标准:
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有产品损坏、丢失,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免费补充、更换;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甲方有权进行退货退理,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十五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
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5、验收合格后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甲方将验收单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同发票一起入帐,作为甲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6、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乙方承诺等确定的指标,且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则应当符合企业的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无企业标准及行业标准,则采用国际标准或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国际权威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
7、乙方应保证对货物安装的硬件、软件或系统具有合法的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如软件或系统有更新升级的,乙方应及时免费为需方进行更新升级服务;质保期结束后,如甲方有软件或系统更新升级要求的,乙方仍应当负责为甲方进行更新升级服务,但甲方需支付合理费用。
五、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包括所投标的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付款步骤: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并安装、调试、检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甲方签章的验收单和销售发票由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如乙方未能提供付款所需材料的,甲方有权相应的延迟付款期限):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3、付款方式:转帐或电汇。
开户行: 建行沧浪支行
账户名:苏州新希望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32201988736050574044
六、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至多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
3、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服务不合格的,影响甲方正常使用货物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4、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于3日内予以改正,乙方逾期不改正的或者经甲方责令改正超过3次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5、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三)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合同继续履行等相关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四)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重大事项的通知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一切合同事项上的对接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时补书面文件。双方所确认的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如发生变更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同时须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SZRF2019-Y-X-004号询价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的,甲乙双方认可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询价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要向采购代理方提交二份备存。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方一份,政府采购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备案机关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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