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行政服务中心及仙居县机关配套附属用房(电梯及扶梯工程)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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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仙居县行政服务中心及仙居县机关配套附属用房(电梯及扶梯工程)第3号补遗书(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仙居县行政服务中心及仙居县机关配套附属用房(电梯及扶梯工程),项目编号:仙公管(建)招字[2019]118号,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原条文“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政府及下属厅(部委)及以上质量奖的2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原件备查。” 现修改为:“投标产品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政府及下属厅(部委)及以上质量奖(须与电梯或扶梯工程相关)的2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原件备查。” 2、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原条文“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电梯品牌具有单个合同价款350万元以上公建项目(指:政府及下属部委办局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业绩,每提供一个的0.3分,最多的3分。需同时提供合同、业主验收证明材料为依据,并提供原件备查” 现修改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电梯品牌具有单个合同价款350万元以上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商务楼乘客电梯项目(不含住宅电梯)业绩,每提供一个的0.3分,最多的3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装入原件包装袋中。未按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不得分。” 3、本补遗书如与第1号补遗书、第2号补遗书、招标文件有不相符的,以本补遗书为准,原招标文件、补遗书其它条文内容不变。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仍为2019年9月4日9时30分。 5、本补遗书相关内容系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招 标 人:仙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盖章) 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监管部门: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专业监管室(盖章)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 2019年0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