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湾区龙潭湾村林地植被恢复情况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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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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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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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张湾区林业局委托第三方对张湾区龙潭湾村林地植被恢复情况进行鉴定工作项目进行自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对张湾区龙潭湾村林地植被恢复情况进行鉴定工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十堰市张湾区林业局
2、项目经费: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四、供应商确定方式
推荐候选人名单如下:
排序
十堰华森林业勘察规划设计院 第一候选人
房县木源林业勘察规划设计院 第二候选人
十堰市阳森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候选人
成交供应商十堰华森林业勘察规划设计院
五、结算方式:
项目完成后按合格的鉴定报告支付项目款。
六、联系人:
鲍波:0719—8528119 18972505917(张湾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