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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需求,拟采购一批进口设备,预算金额为37万元。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请用书面方式将相关意见和依据报送采购单位和新洲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61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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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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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3.其他。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产品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呼吸机2台
37
进口 
  
预算金额 
37万元人民币 
原因阐述
(1)呼吸机
近年来,我院诊疗水平明显增强,就诊病人明显增多,国产呼吸机在流量、压力等传感控制精度、灵敏度等方面与进口呼吸机有一定差距;进口呼吸机配备敏感的流量传感器,能保证病人吸气触发更灵敏,送气量更精确,确保安全,提高呼吸机与患者的人机同步性;进口呼吸机运行稳定性较好、故障率低,整体安全性较高,鉴于此,特申请购置进口设备。
专家组论证意见 
专家组审阅了项目需求,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对需要采购的产品进行审核、论证,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呼吸机:
国产呼吸机在流量、压力等传感控制精度、灵敏度等方面与进口呼吸机有一定差距;进口呼吸机配备敏感的流量传感器,能保证病人吸气触发更灵敏,送气量更精确,确保安全,提高呼吸机与患者的人机同步性;进口呼吸机运行稳定性较好、故障率低,整体安全性较高,因此建议购买进口产品来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王立超
湖北省荣军医院
主任医师
13517263951
郑富强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主任高工
13995683389
叶大宇
武汉市第六医院
主任
15327322011
黄邵阳
武汉儿童医院
副高
15307155460
钟璇
湖北瀚海潮律师事务所
律师
18696136886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4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齐安大道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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