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福州市台江环境监测站福州市特色环境监测站建站设备采购项目

福州市台江环境监测站福州市特色环境监测站建站设备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台江环境监测站
乙方:厦门外图进出口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3]WSZB[TP]2019001的福州市台江环境监测站福州市特色环境监测站建站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32401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五组份废气分析仪 1 国内 34500 34500 南华 NHA-605
1 1-2 A032401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不透光度计 1 国内 24700 24700 南华 NHT-6
1 1-3 A032401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转速适配器 1 国内 5900 5900 南华 RPM-5300
1 1-4 A032401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油烟采样装置 1 国内 48200 48200 崂应 3012H-C
1 1-5 A032402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便携式溶解氧 1 国内 9800 9800 YSI Pro20i
1 1-6 A032402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氧化还原电位 2 国内 1900 3800 雷磁 PHBJ-260
1 1-7 A032402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总磷、总氮、COD实验室快速分析仪含总磷实验室快速分析仪(便携式水质检测仪 ) 1 套(台式1台、便携式1台) 国内 22900 22900 迪特西 D60、D30
合计: 1498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149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
4.3交付条件:按照合同约定为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售后服务5.1.1乙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提供对应货物的质保期,其中品目号1-1五组份废气分析仪(质保期15个月),品目号1-2不透光度计(质保期15个月),品目号1-3转速适配器(质保期15个月),品目号1-4油烟采样装置(质保期12个月),品目号1-5便携式溶解氧(质保期3年),品目号1-6氧化还原电位(质保期12个月),品目号1-7总磷总氮COD实验室快速分析仪(质保期12个月),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二个月内无法修复,乙方无条件换货,如质量保修期内因故障器材不能使用,按暂停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5.1.2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保证所需配件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低于市场价。5.1.3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保修期内,维修工程师在接到用户设备报修信息即时响应,1小时抵达现场予以解决,若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乙方提供同样设备供甲方使用。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一个月内彻底解决故障。保修期内保证根据用户的要求,随时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二个月内无法修复,乙方无条件换货,如质量保修期内因故障器材不能使用,按暂停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我方负责包修、包换。5.1.4所有货物保修服务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1.5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保证每年不少于两次免费上门巡检和维护,在设备使用地区指定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6.1.1.1验收标准 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6.1.1.2验收方法:a.出厂检验:乙方需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统一软件设置和安装,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甲方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甲方在设备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b.安装调试和初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等逐项检验,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由甲方对设备。c.项目验收:设备安装后由甲方组织,对所购货物主要指标(如设备配置、品牌指标、可靠性、稳定性等)、集成情况和培训情况进行验收,以省级计量部门的检定证书(无法检定时以第三方计量测试机构的的校准证书)为主要验收依据,如不合格,或乙方提供的培训服务未能满足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规定要求,验收将不予通过。6.1.2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仪器设备验收成功后
2 5 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期过后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每逾期 1天的,应按照逾期金额的0.1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5违约终止合同10.5.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10.5.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州市台江环境监测站 乙方:厦门外图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8号外图物流大厦4楼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申显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章越
联系方法:13609503241
联系方法:13696967595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厦门市中行开元支行
账号: 账号:
426058368934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9年09月03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