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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村民工之家一、二、三楼出租房经营权招标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将紫江村民工之家一、二、三楼出租房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紫江村民工之家一、二、三楼出租房经营权招标
二、项目地址:紫江村民工之家
三、出租范围:一楼大厅总面积约600㎡,二、三楼共24个房间总面积约1200㎡。(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四、出租年限:5年。
五、招标底价:1楼大厅不得低于6.5万元/年,2-3楼不得低于10万元/年,总价不得低于16.5万元/年。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2日14:00时起
七、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法人或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按要求搞好日常管理,并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发生任何安全等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4)承租人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7)承租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8)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9)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0)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出借所承租标的,否则出租人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八、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限价视为无效。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人。
九、合同签订: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七天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的承包款。如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无效。
2、报名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事达金融商务中心B区二楼)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十二、招标文件获取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上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四、报名家数,3家(含3家)以上。若不足3家,将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投标。
十五、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十六、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西店支行
4、银行帐号:39753001040021344
5、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6、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
7、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电话:0574-65181028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需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但须及时与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递交成功,否则由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在开标后无息退还。
十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西店镇紫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西店镇紫江村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机构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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