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CC201910041:江城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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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江城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江城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2采购编号:KPCC201910041
2.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要求及内容
2.5交货期限:30天(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投报最短交货期)。
2.6质保期:1年
2.7项目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3提供2019年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投标文件中;
3.5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证书或以上资质证书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获取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投标文件售价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9年10月21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在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4.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和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一份。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0月31日15:30时。
5.3地点: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5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会议。
6.发布媒介
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办公地址: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
邮箱地址: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电话:0879-2132549
传真:0879-2132549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