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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区渭河路部分人行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召陵区渭河路部分人行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召陵区渭河路部分人行道改造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19-104
三、 项目预算金额:35.260117万,     最高限价:35.260117万
四、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 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内容:对渭河路(中山路以东至庐山路以西)北侧人行道部分路面改造,裸露路面长320米,宽4.1米,面积约1300平方米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计划工期: 15日历天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4、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19年07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b.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19年07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5、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查询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信用中国的相关查询页的网页打印件)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9 年 10月21日00时00分至 2019 年 10月25日24时00 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7.2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7.3 “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8.1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8.2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8.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1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十一、代理费用的收取:
11.1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11.2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工程招标)及漯采购【2018】16号文规定
11.3收取金额:35.260117万*1%=3526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市召陵区市政管理处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富兴路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长清   赵明
联系电话:13103957177   18739556001
地    址: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18楼
 
监督部门: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电    话:0395-26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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