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公安局锅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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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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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栾城区公安局锅炉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TH-2019-111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 |
采购人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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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C座1404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内容:120KW锅炉 |
采购数量:4 |
预算金额:31万元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日历日)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资质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2级及以上锅炉维修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及环境保护认证证书。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共休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C座1404室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4日09时00分 |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4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栾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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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0311-89252009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栾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