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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检查外包服务的采购合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SZWK2019-Y-C-044号
甲方(需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
联系人:黄凯锋
电话:0512-66600722
 
乙方(供方):大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磊
电话:18941124555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备案地址:苏州工业园区999号现代大厦十一楼
电话:0512-66681170
 
根据政府采购编号  SZWK2019-Y-C-044  号采购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电梯安全检查外包服务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书。本合同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合同一般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2.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2.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1.4 成交通知书、磋商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
2.1.5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1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 完整物权
对于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制定服务方案,并提供服务质量、标准、合同执行期间按此服务标准执行。
(三)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6、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6.1 甲方有权在服务合同期内,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做合理性调整,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按照甲方要求完善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
6.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符合合同规定。
6.3乙方的服务期限即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期间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且乙方完成交付服务内容时终止。
(四)合同价款和支付
7、合同价款和支付
7.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7.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服务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合同款项。
7.2.1 合格的发票;
7.2.2 甲方盖章后的验收合格证明。
7.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7.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赔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8.1、不可抗力
8.1.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1.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9、合同的解除
9.1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9.1.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9.1.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9.2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0、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二、合同特殊条款
(一)合同内容
1、服务内容:甲方聘请乙方从事2019年金鸡湖商务区电梯安全检查外包服务工作。其中对60台10年以上商务办公楼电梯和190台老旧住宅电梯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50台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10年以上商务办公楼电梯安全风险评估
60

1680.00
100800.00
2
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风险评估
190

1680.00
319200.00
3
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维保质量抽查
50

1200.00
60000.00
2、服务期限:2019年11月中旬前交付相应的检测报告并完成项目验收。如根据工作需要,现场条件允许,可以提前至10月完成项目工作。
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采购文件;
   ②乙方的响应文件;
   ③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成交通知书;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的各项费用。
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3、付款步骤:
3.1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50%,项目经甲方成功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2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的发票。
(2) 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仅适用于尾款支付环节)。
4、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三)服务要求及承诺:
1、检测内容及要求
1.1. 维护保养情况检验内容与要求
按照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及该规范所属附件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要求开展检验。(具体要求如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1
 
维护保养单位及人员资质的有效性
1)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后,方可从事电梯的维保工作;
2)维保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
 
作业指导文件的有效性
维保单位的作业指导书应符合以下要求:
作业(工艺)文件和记录符合许可项目特性,满足质量保证体系实施过程的控制需要;
记录的格式及其包括的项目、内容应符合规范要求。
3
 
维护保养单位履行职责义务情况
1)按照本规则、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计划与方案;
2)按照本规则和维保方案实施电梯维保,维保期间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3)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4)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保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
5)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6)建立每台电梯的维保记录,及时归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且至少保存4年;
7)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8)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9)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及其内容根据使用状况确定,但是不少于本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10)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11)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
 
维护保养工作执行情况
电梯的维保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等四类,各类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
5
 
维护保养单位的自检情况
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及其内容根据使用状况确定,但是不少于本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6
 
维护保养单位对维保质量的考核情况
维保单位的质量检验(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7
 
使用单位对维保服务质量评价情况
维保单位有效实施了用户服务程序,对服务用户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反馈到相关的责任人员。
8
 
维护保养人员技术能力
责任人员、技术人员、专业人员应了解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应掌握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关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能力应符合相关规定。
1.2安全风险评估检验内容与要求
按照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含1、2号修改单)及该规范所属附件、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及该规范所属附件(具体要求同2.1.)、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及该规范所属附件(具体要求如下表)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要求开展检验。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1
 
电梯使用登记证有效性
  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
 
电梯保养合同的有效性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维保的内容和要求;
  (2)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
  (3)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3
 
电梯制造、安装、维保、修理、改造单位资格符合性
  (1)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2)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效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3)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必须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4
 
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情况
电梯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数量等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1)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
2)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大于50台(含50台)的。
安全管理员配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管理员。按照本规则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以及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20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使用单位可以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但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5
 
建立各项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检查制度情况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2)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
4)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6)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7)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8)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9)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6
 
各项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使用单位应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7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履行和记录情况
1)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3)组织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4)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5)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
6)编制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
7)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8)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
9)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8
 
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情况
1)使用登记证;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3)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其数据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5)特种设备的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定期检验报告;
6)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7)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8)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
9)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处理报告。
9
 
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改造资金落实情况
使用单位应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必要的投入。
10
 
运行环境(包括电梯使用频次和使用者遵守安全使用说明的情况等)
1)应根据各类建筑物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建筑物内(外)的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通道、电梯及重要部位和场所等进行视频探测、图像实时监视和有效记录、回放。对高风险的防护对象,显示、记录、回放的图像质量及信息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
2)使用单位应当将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2、服务响应承诺
2.1计划项目进场后3周内完成10年以上商务办公楼电梯的风险评估工作,并于进场服务一个月内提交《不合格项汇总报告》及《2019年金鸡湖商务区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2.2计划项目进场后4周内完成现场190台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于进场服务一个月内提交《不合格项汇总报告》及《2019年金鸡湖商务区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2.3计划项目进场后2周内完成现场50台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工作,并于进场服务一个月内提交《电梯维保质量抽查问题报告单》。
2.4提供7*24小时人员应急响应,能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技术支持工作。
2.5投诉件处理,准备2人或以上人员,根据甲方要求,随时配合处理投诉,且保证可以多组同时进行,及时处理投诉事宜,不论投诉件多少,将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组建24人(含项目负责人和机动服务人员),组建10个工作小组(每组不少于2人),所有组员均具有特种设备相关专业检验师资格证书,学历均本科以上,从事本工作年限超过8年。
乙方承诺提供本项目服务之外的应急服务、协助事故调查、日常管理建议等服务工作。
乙方对检测不合格或个别指标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在维保单位对其维修保养或整改后,可再次免费对其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四)甲方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下达相关外包服务的具体工作要求及目标;
(2)对乙方按照服务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进度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4)按照服务约定的时间及数额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2、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按照甲方的服务外包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根据服务外包要求,组建专职专业的服务团队提供具体服务;
(3)向甲方汇报服务的工作完成情况并提供汇总及评估报告。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合同需经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备案并加盖备案章。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磋商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交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和采购代理机构备存。
(七)合同争议
1、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一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
须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案方: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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