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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海关前置作业场所建设项目专用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河口海关前置作业场所建设项目专用设备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F-HK-CG-2019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口海关前置作业场所建设项目专用设备采购”已由河口县财政局涉外财政科备案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且已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口海关前置作业场所建设项目专用设备采购。
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 采购内容:
①焚烧炉:满足20公斤以上动植物处理要求,以及环评要求;
②旅客测温通道:满足室外出入境旅客自动测温需求;
③驾驶员测温通道:满足室外驾驶员自动测温需求;
④驾驶员自动测温仪:满足室外驾驶员自动测温需求;
⑤手持式核素识别仪:满足海关核素分析、放射性计量检测要求。
2.4采购范围:在采购人规定的供货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完成所有设备的运送、安装及调试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最终以采购人合同委托的范围为准。
2.5 供货地点:北山国际货场监管场所、红河公路大桥前置场地、南溪河集中作业场地、山腰监管作业场所。
2.6 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供货、安装及调试至正常运行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及采购货物相关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执行,提供货物为全新合格产品,且焚烧炉最终产生的烟气及燃烧剩余物必须通过环保相关部门检测要求,其余相关设备符合采购人需求。
2.8 预算资金:人民币165万元,165万元为本项目最高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及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才可参与投标。如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2日上午08:00分至2019年10月17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报名成功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5.2系统内报名成功后执①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单位鲜章)、②单位介绍信、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④授权委托书、⑤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⑥招标公告中3.1款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于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兴州路艾米早教中心4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3资料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资料费用在办理5.2项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单位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电汇或网银方式
投标申请保证金递交到账截止日期:递交竞争性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递交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河口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口支行
账    号:53050166733600000227-1001
联 系 人:高杨敬    联系电话:0873-3450558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从法人基本账户中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
2、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后,携带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到河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进行到账确认。
3、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全额到指定账户的或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争性投标,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0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网上递交: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地点: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口县行政中心右侧政务中心大楼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1日上午09时00分。
8.2开标地点: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口县行政中心右侧政务中心大楼二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ynggzy.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地  址:河口县滨河路34号
邮  编:6613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州成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兴州路艾米早教中心4楼
邮  编:661100
联 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63962031@qq.com
 
                                              
 
 
 日期: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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