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南市莱芜区文化路公铁立交综合工程(山财大街部分后续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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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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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路公铁立交综合工程(山财大街部分后续工程)监理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持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应的服务;3、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拟配备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未同时担任两个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5、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经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0.000000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需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竞争性磋商文件.zip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竞争性磋商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