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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金村一期微改造提升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渔金村一期微改造提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A-ZB(2019)-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渔金村一期微改造提升建设工程经2019年 4 月 12 日渔金村村民代表会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渔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渔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邱隘镇渔金村
项目规模:/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渔金村一期微改造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停车场和道路路基路面、排水、照明、绿化、监控等配套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其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当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规定。
3.3其他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保证金
6.1 金 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邱隘支行
银行账号:81160101302148876
6.2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28 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将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至招标人账户后才可退回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公共交易站(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渔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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