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公安厅理化耗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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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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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告内容文档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理化耗材采购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9-650 | ||||||||||||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1日 | ||||||||||||
四、评审日期:2019年10月29日 | ||||||||||||
五、采购方式:询价 | ||||||||||||
六、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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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 ||||||||||||
李培全、王永刚、陈建旭(采购人代表) |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货物类)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 4500元。 | ||||||||||||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9年10月31日 至 2019年10月31日 | ||||||||||||
十、其他 | ||||||||||||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十一、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 | ||||||||||||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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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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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樊璇珠 | ||||||||||||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