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选择确定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合作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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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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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含所投产品,猪肉为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含所投产品),还须提供加盖该生产厂家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含所投产品,猪肉为加盖该生产厂家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3、所供食品(具有)政府职能部门或其授权检测机构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4、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0.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选择确定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合作单位政府釆购项目招标文件.pdf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选择确定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合作单位政府釆购项目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