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全辖物业后勤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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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全辖物业后勤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拟对黔西南分行全辖物业后勤外包项目进行采购,特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欢迎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黔西南分行全辖物业后勤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A230001F19100058
(二)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需求:全行包括二级分行本部和各支行营业网点的保洁服务、餐饮服务、驾驶服务、二级分行本部的会议服务及附属设施维护等外包服务等,初步统计,拟纳入外包管理的后勤人员约98人,人员数量仅作为参考,以实际外包工作量为准。
(五)采购期限:两年。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参加报名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要求:(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内。
2.资质认证要求。
(1)回避情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关联关系要求: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不在黔西南州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在黔西南州设立分支机构,若参与本项目时暂未设立,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署前设立,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
(4)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完税凭证);近五年内,未与采购人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采购人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需做出书面承诺)。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
(7)注册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15年1月(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3.业绩经验要求:须具备物业项目管理经验。提供2016年1月以来物业服务业绩合同至少三个,单个合同总额年均不低于20万元。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一)报名时间:2019年 10月25 日至10 月31 日(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贵州省兴义市瑞金南路45号(农行黔西南分行办公室314室)。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 10月 25日至 10月 31日(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四)联系人:邓先生:0859-311589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9年11月 13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兴义市瑞金南路45号(农行黔西南分行6楼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必须到场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上发布。
六、有关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出具授权书)当面报名,不接受其他非现场方式报名。
报名材料制作及封面要求。材料纸张规格统一采用A4并装订成册,封面标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全辖物业后勤外包项目目”、“报名单位:XXX公司”等字样并加盖公章。
报名材料内页要求。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材料内容要求如下:
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外地企业在黔西南本地设置分公司、办事处的,提供常驻人员证明文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和近2018年的完税凭证。
4. 2016年以来物业服务业绩合同(不少于三个,单个合同总额年均不低于20万元),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2014年1月1日以来至报名截止日(或领取文件之日)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2014年1月1日以来至报名截止日(或领取文件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
七、声明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接受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2.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3.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及准备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4.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我行对其资格审核之用,恕不退还。
5.提供的所有证照须在有效期内。
6.供应商通过报名审核或接受项目邀请后,未参加项目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与当年其他项目的采购。
采购人:中国农业银行贵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