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片区东一环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青衣江东路延长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打捆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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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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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编号 | 51060000000000450 | 招标项目编号 | 510600000000004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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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无 |
投标有效期 | 120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无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无 |
投标保证金币种代码 | 无 | 投标保证金单位 | 无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无 | 控制价币种代码(如有) | 无 |
控制价单位(如有) | 无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无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无 | 资格审查方式 | 无 |
答疑澄清时间 | 无 | 是否延期 | 无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无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无 |
递交时间 | 201-10-25 16:10:02 |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澄请修改文件_东一环招标补遗01.pdf 招标文件澄请修改文件_青衣江补遗文件(1025).pdf 备案附件_青衣江补遗文件(1025).pdf 备案附件_东一环招标补遗01.pdf 发布附件_青衣江补遗文件(1025).pdf 发布附件_东一环招标补遗01.pdf 发布附件_备案公告.pdf
本公告内容以法定媒体发布为准
东山片区东一环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青衣江东路延长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打捆招标项目
补遗文件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附件新增给水部分施工图纸,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2.3计划工期修改为: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 其中:(1)青衣江东路延长线道路工程: 7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其他开工指示文件)为准。(2)德阳市东山片区东一环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总工期:365 日历天,起始日以合同生效次日为准。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删除原第(5)条要求,(6)修改为:“(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明确要求签字盖章的内容中,除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等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完成签字或盖章外,其余签字或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新增“.16 低于成本报价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5%。
评标专家组应启动低于成本进行评审,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对其低报价进行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新增“.17 其他要求3 为确保区域内护理学院、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北区)供电,东一环路总工期不超过12个月,且优先实施青衣江高架至渭河路段,确保2020年月前完成校区供电。”
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修改为:
条款号\t条款内容\t编列内容
2.2.1\t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t勘察设计综合实力考核: 10 分
施工综合实力考核: 32 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 6 分
投标报价: 52 分
条款号\t评分因素(偏差率)\t评分标准
2.2.2(2)\t施工综合实力考核\t社会评价
(2分)\t社会评价的考核删除
2.2.2(4)\t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52分)\t勘察设计费
(7分)\t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规定的最高限价进行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最高得满分1分。每低于最高下浮率1%扣0.5分,扣完为止。(例:最高下浮率为15%,得1分;下浮率为14%得0.分,以此类推。)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下浮率不足1%的按四舍五入原则进行界定。(例:下浮10.00%)
\t\t施工建安费
(45分)\t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规定的最高限价进行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最高得满分45分。每低于最高下浮率1%扣2分,扣完为止。(例:最高下浮率为15%,得45分;下浮率为14%得43分,以此类推。)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下浮率不足1%的按四舍五入原则进行界定。(例:下浮10.00%)
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7.3.1工程设计费的支付中合同支付时间均修改为提交完善付款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
8.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新增:“17.3.4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2)发包人最迟应在监理人收到完整进度付款申请单及资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条款均做相应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xB7德阳市)下载。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年11月13日0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
招标人:德阳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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