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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餐厨垃圾处理工程EPC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089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餐厨垃圾处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苍发改投【2019】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处理厂外东侧地块。
2.2建设规模:苍南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总规模为餐饮垃圾 100t/d,同时预留二期厨余垃圾 200t/d 建设用地;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餐饮垃圾 100t/d,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 130t/d。年产沼气量258 万m3,年产蒸汽量约为 5110t/a,年产粗油脂量每年约产生 800t。)本估算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12633.8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158.54万元。
2.3招标内容:本工程建设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对苍南县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承包。包括:
(1)餐厨垃圾处理100吨/日规模生产线的工程规划范围内(含场内管线拆移、场地平整、配套工程、生活服务设施、参观线路、发电并网工程、龙港污水处理厂至本厂区的水、电工程等)的施工图等所有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土建及配套工程;
(2)3个月调试、3个月试运行、人员培训;
(3)项目移交,2年指导运行等;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设备采购供应、安装等内容。具体为:
①工程设计范围:包括餐厨垃圾处理规划范围内餐厨垃圾收运系统、餐厨垃圾接收与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处理及并网发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沼渣处理系统、除臭系统、加热系统、自控系统及配套辅助设施、市政、土建、园林等的地质详勘、工艺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
②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和保管等。
③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构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市政、土建、园林、设备、管线、水电(含龙港污水处理厂至本厂区)安装以及地上地下管线及其他障碍物迁移、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等。
④工艺调试及试运行:包括培训及技术指导,试运行期间操作工和技术人员及运营成本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⑤技术服务:设计使用年限内无条件提供无偿技术服务。
2.4招标工期:360天(指从合同签订至完工进入调试),3个月调试,3个月试运行。时间节点要求:2019年12月5日(含)前完成勘探工作及施工图设计,2019年12月15日(含)前完成施工图审核;2019年12月 25日(含)前取得施工许可证;2020年 12月 20日(含)前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
2.5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达到有关施工图的深度要求及本工程涉及的相关专业设计规范,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环评及批复的各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2)、(3):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环境卫生工程)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承包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装资质: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4)其他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各方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分工中承担设计或市政施工或安装施工的单位,联合体分工未明确的,三家单位任一单位未响应以上(1)、(2)和(3)的均认定为资格未响应。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独立投标。
3.2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给排水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B证(拟派担任市政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安装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B证(拟派担任安装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3.3 其他要求: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省外投标单位必须已办理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并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10月26日――2019年10月30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初步设计等);招标答疑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人或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9日09:30分,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19年10月26日至2019年10月31日。
5.4 答疑时间:2019年11月1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532683/index.html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单位: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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