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开发区地表水厂改造工程1号建筑物(絮凝沉淀池)维护结构工程及地表水厂更新改造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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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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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泊头市开发区地表水厂改造工程1号建筑物(絮凝沉淀池)维护结构工程及地表水厂更新改造设备
采购项目编号:Z130900192908
采购项目编号:Z130900192908
采购人名称:泊头市自来水公司 | |
采购人地址:泊头市新华街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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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预算金额:255.421925万元 | |
采购内容:招标规模:1号建筑物围护结构(含基础、钢结构、屋面及楼地面装饰等内容)及地表水厂更新改造设备等。 招标数量: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 | |
项目实施地点:泊头市地表水厂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号建筑物围护结构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 (6)信用查询,提供网站截图。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各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交易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未报名的无效。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网上下载 | |
招标文件售价:0.0元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0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2:00-17:00。) |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1日 17:00:00 | |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8日 14:00 | |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 |
供货时间:90 日历天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 |
备注: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5元(其中1号建筑物围护结构:904149.63元;更新改造设备:1650069.62元) 采购监督受理投诉电话:0317-8195299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