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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项目市政道路配套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灯具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项目市政道路配套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灯具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义乌市灯光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项目市政道路配套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灯具采购,预算金额为14.67万元;香山路(城中西路—国贸大道)道路改造路灯照明工程灯具采购,预算金额为24万元;商博路(江东路-环城南路)道路改造路灯照明工程灯具采购,预算金额为26.4万元。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中标单位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路灯现场安装指导及售后服务等工作,路灯安装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具体招标内容、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标准》。
3.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制造上述所有货物的生产厂家。
3.2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6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申请文件一份到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1101室报名申请。
申请文件包括内容(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在核查后当场退还):
联系人信息清单(须含联系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手机号、传真号、邮箱)、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等费用300元;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投标人请在交纳费用前慎重考虑相关风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1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1102室(银海健身楼上)。
5.2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ywjypt.com)发布。
7.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义乌市灯光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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