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2019年耕地质量定级项目(二次)-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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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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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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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南阳市宛城区2019年耕地质量定级项目(二次)
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2019年耕地质量定级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WJZC[2019]JZ213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09日
四、评审日期:2019年10月25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单一来源( )
六、成交情况
包 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元) |
第一标段 | 宛城区2019年耕地质量定级 | 南阳工苑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 南阳市宛城区汉冶东路鸿源小区 6 号楼 402 室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门春英(组长)、龚如斌、李晓春(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以现金或者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照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收取定额壹万元整。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注:该项目采购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附件方式按财政部门要求同成交公告一并公开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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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阳市独山大道中段606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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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阳市孔明路麒御酒店2楼
发布人: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