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市政工程办公室广深高速沿线环境品质提升-长安镇沿线建筑物灯光提升亮化项目(锦厦片区)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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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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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长安镇市政工程办公室的委托,于2019年10月30日 就广深高速沿线环境品质提升-长安镇沿线建筑物灯光提升亮化项目(锦厦片区)(441900-13-201909-131202-0013)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3-201909-131202-0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深高速沿线环境品质提升-长安镇沿线建筑物灯光提升亮化项目(锦厦片区)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183,593.85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A包中标供应商名称 茂名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法人代表 吕周 地址 茂名市油城八路3号大院1号楼第二层西头
六、报价明细
包编号 |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备注 |
A | 广深高速沿线环境品质提升-长安镇沿线建筑物灯光提升亮化项目(锦厦片区) | \ | 1 | 2,976,638.13 | 详见招标文件 | 2,976,638.13 | 茂名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吴华 成员:佘林、宋伟京、蔡隆良、谭亮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的80%计取; 收费金额:/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评审确定,推荐茂名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周旭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雅园新村小区39栋103商铺(小区外面商铺)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邮编:523000 | |
(三) | 采购人:东莞市长安镇市政工程办公室 |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楼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传真:0769-85073008 | 邮编:523000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