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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第七实验学校运动场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洛龙区第七实验学校运动场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洛龙集采【2019】172号)
公示结束时间:2019年11月0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洛龙区第七实验学校运动场改造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颖淮建工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0.480716万元,质量: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0.583161万元,
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0.697183万元,质
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颖淮建工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永健贰级豫241161710090;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振兴二级豫
241141459422;
中标候选人(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哲旭二级豫
24116170866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颖淮建工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房建二级、市政二级;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
中标候选人(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
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第七实验学校的委托,就洛龙区第七实
验学校运动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工作,评标结
果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洛龙区第七实验学校运动场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洛龙集采【2019】172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5元;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8.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二、招标发布公告媒体、日期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0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10月31日;
评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周春林、孟丽、刘艳芳、柳晔、聂文云(业主代表)
四、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原康镇政府西院
投标总报价:壹佰伍拾万零肆仟捌佰零柒元壹角陆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6元)
项目经理:刘永健注册编号:豫241161710090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横水镇中心大街1号
投标总报价:壹佰伍拾万零伍仟捌佰叁拾壹元陆角壹分(1505831.61元)
项目经理:王振兴注册编号:豫241141459422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37号楼22层2203号
投标总报价:壹佰伍拾万零陆仟玖佰柒拾壹元捌角叁分(1506971.83元)
项目经理:李哲旭注册编号:豫241161708667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五、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的媒介
《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洛阳市洛龙区第七实验学校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西地块6号楼26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3134177743@qq.com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
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洛龙区第七实验学校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西地块6号楼26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3134177743@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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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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