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高新公安分局孝义派出所及驻所刑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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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高新公安分局孝义派出所及驻所刑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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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蚌埠市 | |
项目名称 | 蚌埠高新公安分局孝义派出所及驻所刑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监理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9年11月01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蚌埠高新公安分局孝义派出所及驻所刑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公示
受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安徽聚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15时00分对蚌埠高新公安分局孝义派出所及驻所刑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AHJM20190203)进行竞争性谈判。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经过评审委员会评议,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信息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安徽嘉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淮北兴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59000元;
公示期:自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5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聚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号码:17755270658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而已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认成交供应商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聚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