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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工业路(井濂路)道路工程勘察及设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9010902100130001的宁德市工业路(井濂路)道路工程勘察及设计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以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宁德市工业路(井濂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侨经发审[2019]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东侨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德市工业路(井濂路)道路工程勘察及设计;
2.2.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北起天德路、南至沈海高速公路复线,路段规划长度约1222.7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红线宽度36米,设计采用双向4车道;沿线设一座1*25预应力砼简支预制小箱涵,梁高1.4米,桥宽36米,上部采用小箱梁,下部采用U台配桩基础。四道1-¢1.5圆管涵。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具体用地位置、面积、设计以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核定为准;
2.4.投资总额:人民币7259.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447.89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5.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路基路面、桥涵、给排水、市政管线、照明、绿化、交通、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或路桥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为中型工程设计项目,本项目不适用;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宁德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9年12月3日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及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开标大厅(新闻发布会)(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6447.89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10.841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陈普路8号东侨管委会1605,邮编:3521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宝信行政公馆22幢901室,邮编:3521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50168243300000539-2673;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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