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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山岳救援物资-标段5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1907160082-1
采购人(全称):  湖南省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凡益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山岳救援物资-标段5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716008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高空救援安全头盔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头围调节范围:53 - 63 cm
2.2立体头带,防止坠落。
2.3破碎式保护原理。
2.4带有透气孔,保持通风及散热。
2.5颜色须具备三种或三种以上供选择。
2.6重量≤35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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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照明头灯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2.技术要求
2.1灯类型:LED,电池:AA
2.2重量(带电池):≤170g
2.3亮度≥75 lm
2.4危险区是范围≥55 m
2.5电池数量:2
2.6光束类型:泛射
2.7颜色:黑色
2.5外壳材料:塑料
2.6区域 :2/22
18 12600
3 手套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2重量≤120g
2.3材质:进口山羊皮,弹性尼龙布
50 5000
4 全身安全带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用于绳索前进的舒适型安全带;
2.2重量:<2350 克,
2.3腰带:60 -110厘米,腿环:45 - 65厘米,身材:160 - 180厘米,胸升兼容8mm-11mm绳索;
2.4安全带自带胸式上升器、非加装型,可进行绳索上升。
2.5背部X型结构,长时间悬掉,可将重量平均分布到腿部。
2.6脚环备有自动扣,可快速穿戴。
2.7腰带和肩带使用卡扣用于快速简单 地调节。
2.8脚环备有扣,即使佩戴手套操作时,打开 收紧更快速容易而不必再重新调校。
2.9可折迭的侧面连接点防止意外钩挂。
2.10六个带有保护套的预成形工具环。
2.11四处安装工具环。
20 80000
5 胸式上升器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带有自清洁狭槽的尖齿凸轮,走绳槽用不锈钢加强,带有角度的下方孔能保证装置处于正确位置, 上方孔连接肩带以保持上升器处于正确位置。
2.2重量<(150g)
2.3适用绳索直径(8-13mm)
2.4材质: 铝, 不锈钢轮轴, 尼龙安全扣
18 12600
6 手式上升器(右手)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带有自清洁狭槽的尖齿凸轮,下孔用于连接一个挽索和用一个快速连接扣, 上方圆孔用于建立一个滑轮/抓绳系统或用于引导绳索。
2.2重量<165g
2.3适用绳索直径(8-13mm)
2.4材质: 铝, 镀烙钢。
18 18000
7 脚式上升器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重量<90g
2.2适用绳索直径(8-13mm)
2.3材质: 铝, 不锈钢轮轴, Dyneema织带
18 18000
8 无柄上升器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重量<95g
2.2适用绳索直径≥(8-11mm)
2.3材质:铝,不锈钢轮轴,尼龙安全扣
2.4认证:CE EN 567, UIAA
2.5倒齿具有清淤功能,铝合金外壳,精密不锈钢凸轮,
2.6下方孔宽大可同时连接挽索和脚踏圈锁扣,上方圆孔可用锁扣绕过绳索进行连接。
18 16200
9 脚踏带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穿于脚上,与手式上升器配合作单绳或双绳上升运动。铝合金卡扣可简单快速调节高度,适合所有类型的鞋子
2.2重量≤65g。
2.3材质:尼龙, 钢
18 6300
10 自制停式单凸轮下降器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带有防慌乱功能的自动掣停下降保护器;
2.2重量: ≤530g;
2.3多功能把手可让使用者:解除对绳索的锁定状态并通过抓握制动端绳索来控制下降
手柄上带水平或倾斜状态前进专用按钮。
2.4带防慌乱功能。
2.5凸轮形状的设计改良了上升时绳索的滑动
2.6侧板上的黑色开关可有效防止装备掉落,同时无需打开中间锁扣即可装绳
2.7凸轮设计可方便的给收绳。也可用于製作一个带制动提拉系统,以及短距离上升
2.8活动侧板通过螺丝锁定,可使内置于救援套装
2.9下放负重最高≥250kg
2.10绳索兼容性:10至11.5mm直径。
18 63000
11 游动止坠器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用于备用生命绳索,带有锁定功能的移动止坠器;
2.2重量≤430克;
2.3在垂直或倾斜角度的绳索均可运作
2.4在绳索上下移动而不需人手操作
2.5在绳索的任何一点容易安装和移除
2.6备有自动上锁安全扣
2.7适用10mm-13mm绳索
18 66600
12 止坠器专用势能吸收器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与止坠器连用,两端配有连接点可使锁扣始终处于正确受力位置并保护扁带免于磨损。
2.2重量≤200g,
2.3最大允许长度(包括挂钩在内)≤30cm
2.4符合认证CE EN 355的标准要求。
18 8280
13 单向止坠器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轻型防坠落保护器,并可作为备用上升器使用,配有一套高效率的锁定系统,适用于所有状态并且不会损伤绳索,铝合金材质。
2.2使用绳索直径:≥8-13mm,
2.3重量:≤95g。
2.4符合EN 12841/B- EN 567的标准要求。
18 11700
14 铝制O型快挂 主锁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重量≤45g
2.2纵向拉力≥22kN,横向拉力≥8kN,开口拉力≥8kN,锁门开口≥21mm。
36 5760
15 铝制O型自动扣锁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重量≤77g
2.2纵向拉力≥22kN,横向拉力≥8kN,开口拉力≥7kN,锁门开口≥19mm。
2.3 O型铝制安全扣,适合装备间的连接或在挽索末端使用,具有自锁功能,可防止在操作安全扣时被卡住。
36 10800
16 铝制D型自动扣锁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重量≤95g
2.2纵向拉力≥26kN,横向拉力≥8kN,开口拉力≥8kN,锁门开口≥27mm。
36 15120
17 铝制H型自动扣锁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重量≤80g
2.2纵向拉力≥26kN,横向拉力≥8kN,开口拉力≥8kN,锁门开口≥25mm。
36 14400
18 钢制O型主锁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4约重:重量≤190g。
2.2纵向拉力:纵向拉力≥35KN,横向拉力≥15KN,开门拉力≥15KN,。
20 3600
19 快挂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采用铝镁合金冷锻制造。
2.2重量≤95g。
2.3锁门纵向拉力≥20kN,横向拉力≥8kN,开口拉力≥9kN。
2.4锁门开口≥20mm
16 7200
20 铝合金O形主锁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
2.技术要求
2.1重量≤70g
2.2纵向拉力≥24kN,横向拉力≥8kN,开口拉力≥7kN。
2.4锁门开口≥19mm。
50 1250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109827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玖万捌仟贰佰柒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交货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消防支队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并安装直至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4335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91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正常使用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 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博林支行(湖南凡益消防设备有限公司:190100770920108457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叁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用户前48小时通知采购人,以准备接货验收,验收方式为到货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内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我司均及时优惠提供所需备品备件。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遇不可抗力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学堂园路1号长沙市消防支队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北路399号
法定代理人: 温国坤 法定代理人: 王佳
委托代理人: 张树 委托代理人: 王佳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4425370
传真: 0731-8268611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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