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大道(通甫路大桥至海天路)及接线(延安路交汇口至二污厂路)、二污厂路绿化及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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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滨河大道(通甫路大桥至海天路)及接线(延安路交汇口至二污厂路)、二污厂路绿化及配套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滨河大道(通甫路大桥至海天路)及接线(延安路交汇口至二污厂路)、二污厂路绿化及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滨河大道(通甫路大桥至海天路)及接线(延安路交汇口至二污厂路)、二污厂路绿化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1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滨河大道(通甫路大桥至海天路)及接线(延安路交汇口至二污厂路)、二污厂路绿化及配套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滨河大道(通甫路大桥至海天路)及接线(延安路交汇口至二污厂路)、二污厂路全线道路相关区域
2.1.2建设规模:滨河大道(通甫路大桥至海天路)及接线(延安路交汇口至二污厂路)、二污厂路绿化及配套
2.1.3合同估算价: 4852.77万元
2.1.4工期要求: 21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滨河大道(通甫路大桥至海天路)及接线(延安路交汇口至二污厂路)、二污厂路绿化及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含园林绿化、风景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综合工程、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等园林绿化工程类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类(园林、园林绿化、园林工程、园林规划设计、风景园林等)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2016年10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911万元(含)以上的绿化工程;
业绩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造价金额和项目经理名称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项目经理发生变更,则需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以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必须经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并加盖备案章。【如无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章的则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此项目招标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电子投标文件提供诚信库链接。;
3.4 ? 自2017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 自2018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12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12 月 3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淮安市迎宾大道留学生创业园21楼 | 地址: | 淮安市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05三楼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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