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社区办公用房采购”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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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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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社区办公用房采购”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于2019年10月25日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截至报名截止时间,第一包仅有孙国辉一名自然人报名;第二包仅有孙国辉一名自然人报名;第三包仅有邵金玉一名自然人报名。
现将该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内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社区办公用房采购”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第一包:博硕路以北、中医药大学体育场以南、小河沿子河以西、中医药大学以东,面积:150㎡-170㎡,1、2两层相连商业用房一套。
第二包:博硕路以北、中医药大学体育场以南、小河沿子河以西、中医药大学以东,面积:180㎡-200㎡,1、2两层相连商业用房一套。
第三包:博硕路以北、中医药大学体育场以南、小河沿子河以西、中医药大学以东,面积:250㎡-260㎡,1、2两层相连商业用房一套。
三、预算金额
第一包: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 第二包: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元整(¥2,550,000.00),第三包: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四、供货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将房屋交于采购人。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于2019年10月25日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到报名截止时间,三个包分别仅有1名自然人报名:第一包仅有孙国辉一名自然人报名;第二包仅有孙国辉一名自然人报名;第三包仅有邵金玉一名自然人报名。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如下:
第一包:
自然人:孙国辉
联系电话:13610789900
第二包:
自然人:孙国辉
联系电话:13610789900
第三包:
自然人:邵金玉
联系电话:13314315222
八、本公示的公示期为2019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五个工作日。)
九、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单位需加盖公章,下同)向采购人提交申请,并随附能够证明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并能提供拟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项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项目,将报告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十、本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公示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3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9年11月5日
点击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