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农村道路工程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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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莒南县农村道路工程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莒南县交通局 地址:黄海西路19号(莒南县交通局)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莒南县交通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县(区)昌润路151号明康综合楼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二、采购项目名称:莒南县农村道路工程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7201902000453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农村道路工程检测项目一标段 | 1 |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3.项目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至少1个公路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具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材料或道路专业)资格证书。4.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检测业绩。5.供应商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山东”公布为准。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47.704000 |
B | 农村道路工程检测项目二标段 | 1 |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3.项目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至少1个公路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具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材料或道路专业)资格证书。4.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检测业绩。5.供应商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山东”公布为准。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93.320000 |
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