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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软、硬件系统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软、硬件系统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发稿时间:11-15】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软、硬件系统监理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软、硬件系统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JWZCGDLX-2019115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本次采购内容为邗江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软、硬件系统监理项目,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2、预算价:25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服务周期:2年
本项目劳务派遣拟定人数为100人,由中标单位支出人员工资、保险费、福利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采购方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10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缴纳社保的证明(过去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如不能提供原件,请提供当地公证部门的公证书。上述打斜体下划线的为必备项,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上述未打打斜体下划线的为备查项,若缺项,则投标文件仍然有效,但将影响评分结果。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勘察 :有。
投标人需于2019年11月22日上午9:00-10:00到邗江区人民法院查勘现场并开具相关证明,投标时需出具现场勘察证明,否则投标无效。现场勘察需要带公司介绍信或授权书。现场勘察期间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11月26日上午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6日上午9: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渡江南路110#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磋商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渡江南路110#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26日上午9: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二)采购单位:邗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汇西路228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要求
磋商保证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本票、汇票或支票)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渡江桥支行
账  号:90120188000045426  
(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本票、汇票或支票方式,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时递交保证金原件。未缴纳保证金的,不予接受投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场退还。)
 九、其他说明事项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站(网址:http://www.hj.gov.cn/hjzfcg/index.shtml)和扬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发布的信息;
2、磋商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在公告结束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727170857@qq.com,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 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软、硬件系统监理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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