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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两校区探究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建设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
乙方:泉州市隆品教学仪器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F[GK]2019010的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两校区探究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建设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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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21099 其他仪器仪表 教师演示讲台等 18 国内 66592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隆品等 定做等 节能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捌仟陆佰伍拾陆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按货物采购数量供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泉州一中校内;
4.3交付条件:经采购单位最终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合同附件清单。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履约后,向甲方提交并要求验收。2、甲方根据《中标通知书》进行货物品牌、技术配置、使用功能、数量等方面的验收。3、设备安装、调试约定:安装完毕并提交全部的相关证明后进行验收。4、验收工作由甲方自行组织,承担货物质量责任。若货物技术性能或专业程度较高,可委托相关部门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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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验收合格,缴交合同款5%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1. 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款项。 2.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交合同总金额的5%做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供货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在壹年质保期满无售后及质量问题的支付60%,两年质保期满后无售后及质量问题的支付40%;该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提交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即时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在签订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4、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延误,每延误满一周,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货物总值0.0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值的2%。当乙方的某一批货物交货时间延迟超过一个月时,除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通知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5、当甲方应当付款而未能付款时,每延误满一周,应向乙方支付货物总值0.0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值的2%。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由交货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冲裁员主持,对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派厂商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具有安装、调试同型号货物一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2、乙方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3、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乙方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搬运及安装并承担运费,以及因产品质量等问题退换货产生的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 乙方:泉州市隆品教学仪器有限公司
住所:泉州市鲤城区学府路一峰书31号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赤土社区元祥街8号嘉祥博馨苑1#1302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黄志刚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黄志刚
联系方法:13305088393
联系方法:1362609765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清濛支行
账号: 账号:
158723340

签订地点: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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