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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DZC20191257_13大庆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造价咨询及会计师事务所入围服务采购一标段:工程造价审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与审计服务入围合同
                                                                         项目编号:DZC20191257
                                                                         计划编号:ZCB20191127
甲方: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审计局
乙方:黑龙江同舟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甲、已双方根据DZC20191257大庆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造价咨询及会计师事务所入围服务采购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采购标的
社会审计机构中介服务。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为准)  单位: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费率(%)
履约期限
1
效益审计费投标费率
一、交工(服务)验收时间:对于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内的建设项目,受托社会审计机构自接收审计资料之日起至出具审核(审计)报告的时间:工程结算审计原则上不超过45日;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受托社会审计机构自接收审计资料之日起至出具审核(审计)报告的时间,工程结算审计原则上不超过75日(以上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二、审计业务质量复核惩罚措施
1、工程结算审计,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在1%以下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在5%以下的,可按照约定费率向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支付审计费。
2、工程结算审计,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1%至2%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5%至10%的,审计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改正。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1%至2%扣减项目审计费总额的3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5%至10%的扣减误差金额的5%。
3、工程结算审计,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2%至3%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10%至20%的,审计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改正。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2%至3%扣减项目审计费总额的5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10%至20%的扣减误差金额的10%。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如在一年内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两次均超过2%至3%视同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
4、工程结算审计,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3%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20%的,审计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改正。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3%的全额扣减项目审计费,并视同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20%的扣减误差金额的20%。
5、财务决算审计,复核发现审计报告及报表数据有误,影响报告使用的,审计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改正,并扣减项目审计费总额的30%。
6、已备案的审计报告因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原因修改重新出具报告的,则视同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并扣减项目审计费总额的50%。

1
2.88
签订合同之日至2022年12月30日
2
基础审计费投标费率
一、交工(服务)验收时间:对于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内的建设项目,受托社会审计机构自接收审计资料之日起至出具审核(审计)报告的时间:工程结算审计原则上不超过45日;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受托社会审计机构自接收审计资料之日起至出具审核(审计)报告的时间,工程结算审计原则上不超过75日(以上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二、审计业务质量复核惩罚措施
1、工程结算审计,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在1%以下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在5%以下的,可按照约定费率向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支付审计费。
2、工程结算审计,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1%至2%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5%至10%的,审计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改正。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1%至2%扣减项目审计费总额的3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5%至10%的扣减误差金额的5%。
3、工程结算审计,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2%至3%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10%至20%的,审计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改正。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2%至3%扣减项目审计费总额的5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10%至20%的扣减误差金额的10%。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如在一年内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两次均超过2%至3%视同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
4、工程结算审计,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3%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20%的,审计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改正。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3%的全额扣减项目审计费,并视同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20%的扣减误差金额的20%。
5、财务决算审计,复核发现审计报告及报表数据有误,影响报告使用的,审计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改正,并扣减项目审计费总额的30%。
6、已备案的审计报告因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原因修改重新出具报告的,则视同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并扣减项目审计费总额的50%。

1
0.01
签订合同之日至2022年12月30日
合计
工程造价审计费用=基础审计费+效益审计费

 
二、合同起止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三、审计项目委托及费用结算方式
1、本合同只确定入围资格,不涉及具体审计任务。 
2、社会审计机构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所收取的审计费用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费用的计算方法执行。 
工程造价审计费用=基础审计费+效益审计费
(1)基础审计费。基础审计费是指完成报审工程的工程量审核、现场勘察测量、费用计算等全部审计工作内容所应收取的费用。基础审计费按报审工程造价乘以中标费率计算。对于未按要求对全部审计工作内容进行全面审计的,基础审计费按比例相应扣减。扣减比例以未审计内容或者未完成工作所对应的工程造价占报审工程造价的比例为准。
基础审计费=报审结算额×中标费率
(2)效益审计费。效益审计费以净核减额为基数计取。计算公式如下:
效益审计费=净核减额×中标费率×专业调整系数×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奖惩系数
净核减额:以审计净减少的投资额为准,一般为报审工程造价和审定造价的净差值。如因政府收取的规费、税金等费率调整而增加的投资额不抵减净核减额。
专业调整系数:指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审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详见附件1)。
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指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的工程审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详见附件2)进行调整的系数。一般(I级)0.85;较复杂(II级)1.0;复杂(III级)1.15。
奖惩系数:指根据净核减率大小对效益审计费进行调整的系数。净核减率在5%以下的,为0.85;净核减率超过5%至10%的,为1.0;净核减率超过10%的,超出部分的审计费奖励系数为1.2。
 
附件1
工程审计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工程专业类别
专业调整系数
1.水利电力工程
 
(1)风力发电、其他水利工程
0.8
(2)火电、水电、水库、送变电工程
1.0
2.交通运输工程
 
(1)机场场道工程
0.8
(2)公路、城市道路工程、道路附属工程
0.8
(3)机场空管和助航灯光工程
1.0
(4)地铁、轻轨、桥梁、隧道工程
1.1
(5)索道工程
1.1
3.建筑、安装、市政工程
 
(1)建筑、人防工程
1.0
(2)市政、安装、自动控制系统工程
0.9
(3)园林绿化工程
0.8
(4 ) 独立场区平整、独立土石方工程
0.8
4.农业林业工程
 
(1)农业工程
0.9
(2)林业工程
0.8
5.石油化工工程
 
(1)石油、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工程
1.15
 
 

 
附件2
工程审计复杂程度表
一、水利电力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1.送电线路工程,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下的变电工程;
2.供水、灌溉、堤防、河湖整治工程
Ⅱ级
1.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燃气轮机发电工程,供热机组发电工程;
2.电压等级超过110kV的变电工程,换流站工程;
3.风力发电工程;
4.水库工程
Ⅲ级
水电站工程

 
二、公路、城市道路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1.三级、四级公路及附属的交通安全设施、道班房工程;
2.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Ⅱ级
1.二级公路及其附属的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系统和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工程;
2.城市街区道路、次干路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广场、停车场工程
Ⅲ级
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其附属的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和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工程;
2.城市主干路、快速路及其附属设施工程

 
三、桥梁、隧道、地铁、轻轨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1.总长≤1000m,水深≤15m,单孔跨径≤30m的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结构的桥梁工程,单孔跨径≤50m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的桥梁工程;
2.地质构造简单,长度<500m的隧道工程;
3.桥梁维修加固工程
Ⅱ级
1.总长﹥1000m或水深﹥15m或单孔跨径﹥30m的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结构的桥梁工程,单孔跨径﹥50m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的桥梁工程;
2.地质构造简单,长度在500~1000m的隧道工程;
3.城市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涵洞工程;
4.轻轨工程;
5.索道工程
Ⅲ级
1.斜拉桥、悬索桥、单孔跨径>250m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拱桥等桥梁工程;
2.地质构造复杂,长度>1000m的隧道工程;
3.全苜蓿叶型、双喇叭型、枢纽型等各类独立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
4.城市地铁工程

 
四、民用机场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场道及空中交通管制工程
助航灯光工程
Ⅰ级
3C及以下
I类及以下
Ⅱ级
4D、4C
II类
Ⅲ级
4E及以上
III类

 
五、建筑、人防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1.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2.高度<12m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3层及以下的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
3.跨度<24m的单层厂房或仓库、小型仓储建筑工程;
4.简单的设备用房及其他配套房工程;
5.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及室外工程,环境亮化工程;
6.相当于一星级饭店及以下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室内维修工程;
7.人防疏散干道、支干道及人防连接通道等配套工程;
8.普通砖混结构平房工程;
9.一般维修改造工程
Ⅱ级
1.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有地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3.高度12~50m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4.3层以上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标准较高的单层或多层别墅;
5.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
6.跨度24~30m的单层厂房或仓库、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
7.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环境亮化工程;
8.相当于二、三星级饭店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9.防护级别为四级及以下同时建筑面积<10000m2的人防工程
Ⅲ级
1.高级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2.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程;
3.7层以上带地下室及裙房的居住建筑工程;
4.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
5.跨度﹥30m的单层厂房或仓库等工程;
6.相当于四、五星级饭店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特殊声学装修工程;
7.防护级别三级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0m2的人防工程

 
六、园林绿化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1.一般标准的道路绿化工程;
2.片林、风景林等工程
Ⅱ级
1.标准较高、层次复杂的道路绿化工程;
2.风景区、公共建筑环境、企事业单位与居住区的绿化工程
Ⅲ级
公园、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城市广场、街心花园、园林小品、屋顶花园、室内花园等绿化工程

 
七、市政公用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1.庭院户内燃气管道工程;
2.一般地下管线(无管线交叉)工程;
3.小型垃圾中转站工程,简易堆肥工程;
4.≤2MW的小型换热站工程;
5.一般控制系统、控制装置工程
Ⅱ级
1.加压站、城市调压站、城市超高压调压站、瓶组站工程;
2.<5000户气化站、混气站,<500m3储配站工程;
3.供热小区管网、一般地下管线(有管线交叉)、市政管网、简单构筑物工程;
4.>100t/天的大型垃圾中转站工程,垃圾填埋场、机械化快速堆肥工程,垃圾系统工程及综合处理与利用、焚烧工程;
5.>2MW换热站工程;
6.有中心机房、控制室、较复杂操作软件的自动控制系统工程
Ⅲ级
1.≥5000户气化站、混气站,≥500m3储配站、门站、气源厂、加气站工程;
2.大型泵站、水闸等构筑物、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工程;
3.锅炉房工程;

 
八、独立场区平整、独立土石方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无需现场复测的场地平整、土石方挖填平衡工程
Ⅱ级
场地平整面积在5000m2及以下或挖填方在10000m3及以下,且设计按网格法控制填挖高度,审计时需对现场高程进行复测的场地平整或土石方工程
Ⅲ级
场地平整面积超过5000m2或挖填方超过10000m3,且设计按网格法控制填挖高度,审计时需对现场高程进行复测的场地平整或土石方工程

 
九、农业林业工程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1.机械化程度一般,环境控制较简单的畜牧场工程;
2.给排水系统简易的水产养殖工程;
3.生态农业工程,旱作农业工程,草原三化治理工程;
4.规模一般、技术难度一般的林业工程
Ⅱ级
1.环境控制自动化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畜牧场工程;
2.水文条件及给排水系统复杂,有人工孵化、温室育苗等设施的水产养殖工程;
3.一般生产型温室及农业设施工程
4.规模较大,技术复杂,工作环境差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林业工程
Ⅲ级
采用工厂化养殖,水循环回用,自动化程度高的水产养殖工程;

十、石油化工工程复杂程度表
复杂等级
工程复杂等级条件
Ⅰ级
技术一般的工程,主要包括:
1.油气田井口装置和内部集输管线,油气计量站、接转站等场站、总容积<50000立方米或品种<5种的独立油库工程;
2.平原微丘陵地区长距离油、气、水煤浆等各种介质的输送管道和中间场站工程;
3.工艺过程比较简单的石化、药品、无机盐生产装置工程;
4.石油化工工程的辅助生产设施和公用工程。
Ⅱ级
技术较复杂的工程,主要包括:
1.油气田原油脱水转油站、油气水联合处理站、总容积≥50000立方米或品种≥5种的独立油库、天然气处理和轻烃回收厂站、三次采油回注水处理工程;
2.山区沼泽地带长距离油、气、水煤浆等各种介质的输送管道和首站、末站、压气站、调度中心工程;
3.常压蒸馏、减压蒸馏、叠合、脱硫、脱硫醇、凝淅油回收、电精制、化学精制、氧化沥青、石蜡成型、丁烯氧化脱氢、MDPE、丁二烯抽提、乙腈、塑料薄膜、塑料地毯、塑料编织袋生产装置工程;
4.磷肥、农药制剂、混配肥、工艺复杂的无机盐、普通橡胶制品工程;
5.涤纶、丙纶常规切片纺丝等一般化纤工程;
6.医药制剂、中药、药用材料、药品包装(外包装除外)、医疗器械生产装置,医药科研、药品检测设施工程;
7.冷冻、脱盐、联合控制室、中高压热力站、环境监测、工业监视、三级污水处理工程。
Ⅲ级
技术复杂的工程,主要包括:
1.油气田天然气液化及提氦、硫磺回收及下游装置、稠油及三次采油联合处理站、地下储气库、滩海或浅海油气田工程、石油滚动开发工程;
2.复杂的油、气、水煤浆等各种介质的长输管道穿跨越工程;
3.催化裂化、催化重整、加氢、制氢、常减压联合蒸馏、芳烃、MTBE、气体分馏、分子筛、脱蜡、烷基化、脱磺制硫及尾气处理、乙烯、对苯二甲酸等单体原料、合成塑料、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生产装置,LPG、LNG低温储存运输设施,重油(氧化沥青除外)、润滑油加工工程;
4.合成氨、制酸、制碱、复合肥生产装置,火化工,子午线轮胎、胶片、精细化工、生物化学品、复杂化纤工程;
5.放射性药品、化学合成药品、抗生素药品生产装置工程;
6.铀转换化工、乏燃料后处理、核三废治理、核设施退役处理工程。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计算的审计费用由甲乙双方审核确认后作为支付审计费用的依据。 
3、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按照年度结算。
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6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和其他服务问题后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20%,两年后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20%。
     4、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由中标方提交给采购单位履约保证金:一标段: 20,000.00元。
户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户行:大庆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0905063509249002805-000000003
履约保证金提交后方可签订合同,项目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无息退还。
四、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承担的具体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书面审核(审计)报告。
2、对委托审计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者错误的地方提出纠正、修改等要求。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行为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对受托工程造价审计结果进行复核并相应扣减审计费措施。 
(1)工程结算审计,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在1%以下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在5%以下的,可按照约定费率向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支付审计费。
    (2)工程结算审计,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1%至2%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5%至10%的,审计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改正。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1%至2%扣减项目审计费总额的3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5%至10%的扣减误差金额的5%。
    (3)工程结算审计,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2%至3%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10%至20%的,审计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改正。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2%至3%扣减项目审计费总额的5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10%至20%的扣减误差金额的10%。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如在一年内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两次均超过2%至3%视同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
    (4)工程结算审计,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3%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20%的,审计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改正。单项工程复核误差率超过3%的全额扣减项目审计费,并视同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复核误差率超过20%的扣减误差金额的20%。
    (5)财务决算审计,复核发现审计报告及报表数据有误,影响报告使用的,审计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改正,并扣减项目审计费总额的30%。
    4、已备案的审计报告因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原因修改重新出具报告的,则视同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并扣减项目审计费总额的50%。            
    5、对审计费用的支付金额进行确定。 
    6、对受托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进行备案,保留日后对审计结果进行追查复核的权利。 
    7、规定审计方式和审计重点内容。 
    8、当乙方派出参审人员不能完全胜任或出现重大偏差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派出具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如乙方仍不能胜任审计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选择其他入围的社会审计机构承担该审计任务,甲方同时保留追究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索赔权利。 
    9、对乙方工作中与甲方权益有关的其他行为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2、对乙方提出的疑问和质疑给予解答。 
    3、不得向乙方提出影响审计结果公正性的要求。 
    4、不得干涉乙方符合审计准则要求的正常工作安排。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2、根据工作需要,在经甲方批准列入执业人员备选资源库的推荐参审人员中确定项目的参审人员及分工。
3、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审计实施的具体步骤和措施。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审计机关要求的工作标准,独立出具审核(审计)结果和审核(审计)报告。
5、拒绝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影响审计结果公正性的要求。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大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管理办法》(庆政办发[2018]5号)的相关规定,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执行业务。 
    2、应当在甲方的指导下,按照《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并对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向甲方负责。 
    3、乙方应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推荐备选执业人员,被推荐的执业人员经审计机关审查通过后,填报备选执业人员基本情况表,列入执业人员备选资源库。 
    4、乙方按照具体项目的需要从已进入甲方备选资源库中的执业人员中选取参审人员。审计过程中,不得随意撤换或变相撤换参审人员。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撤换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5、乙方及其参审人员凡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存在《审计法》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6、不得将审计事项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
7、项目完成后,受托社会审计机构应向委托方出具审核(审计)报告。 
    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对于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内的建设项目,受托社会审计机构自接收审计资料之日起至出具审核(审计)报告的时间:工程结算审计原则上不超过45日;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受托社会审计机构自接收审计资料之日起至出具审核(审计)报告的时间,工程结算审计原则上不超过75日(以上天数均为日历天数)。《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委托合同》对审计完成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妥善保管和使用委托方提供的审计资料。审计工作完成并出具审核(审计)报告后3日内,应将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送还给委托方。
9、执行审计工作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相关工作准则正确处理并及时告知甲方: 
(1)被审计单位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2)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文件有弄虚作假嫌疑的; 
(3)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存在重大问题的; 
(4)被审计单位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情形的。
10、在执行审计工作时,不得有违反审计纪律“八不准”的行为。
11、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及其参审人员不得透露审计事项相关信息。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约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审计机关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
(1)累计3次未按时限完成受托审计任务的; 
(2)无故拒绝接受委托审计任务的; 
(3)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的; 
(4)不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不执行审计机关意见和决定的; 
(5)随意撤换或变相撤换参审人员的; 
(6)擅自泄露审计事项相关信息、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7)执行审计工作时,遇有本合同“乙方的义务”中第9项所规定的应告知甲方情形而未告知甲方的; 
(8)丢失从委托方取得的审计资料的。
3、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计机关有权取消其受托资格,审计结果不予采纳,审计费用不予支付,并向执业机构管理部门通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5年内不再委托其从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1)审计项目存在严重审计质量问题的; 
(2)擅自接受和更改审计项目报审资料及报审金额的; 
(3)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的; 
(4)将审计事项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5)擅自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工程造价核增费以及其他费用的; 
(6)其他违反审计纪律“八不准”的行为;
(7)审计工作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受托社会审计机构给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或第三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八、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审计局
乙方:黑龙江同舟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33号
地址: 大庆高新区服务外包产业园B-10座415、416室
法定代表人:姜洪业
法定代表人: 黄景山
授权委托代理人:刘佳朋
授权委托代理人: 赵洪楠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459-6810503
传真:
传真:0459-6810503
邮政编码:163311
邮政编码:163316
签订地点:大庆高新区管委会
开户银行: 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开发区支行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12日
账号:04010120429000034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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